河海大學力學與材料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及安排
來源:河海大學力學與材料學院
時間:2022-12-10 13:28:20
根據《河海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要求,結合力學與材料學院實際情況,現就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請參見力學與材料學院網站公示名單(https://lcy.hhu.edu.cn/)。
二、招生計劃
|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統考計劃 | 單獨考試計劃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
| 1 | 080100 | 力學 | 64 | |||
| 2 | 0805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01材料科學) | 14 | |||
| 材料科學與工程(02材料工程) | 5 | |||||
| 3 | 0814Z2 | 土木工程材料 | 5 | |||
| 4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全日制)(01材料制備技術) | 51 | |||
| 材料與化工(全日制)(02材料應用技術) | 34 | |||||
| 材料與化工(非全日制)(01材料制備技術) | 2 | |||||
| 材料與化工(非全日制)(02材料應用技術) | 2 |
三、資格審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取得復試資格。力學與材料學院將對考生已經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核驗(提交材料要求按照《力學與材料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公示及相關材料提交的通知》進行)。提交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復試方式、內容及成績
1.復試方式
我校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復試,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復試筆試內容將在面試中進行考察。
2.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三部分組成,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均由力學與材料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復試成績滿分280分。
(1)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50分,重點考察考生對外語知識的掌握和表達能力,包含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2)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滿分50分,重點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畢業論文(設計)、科研情況、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由考生進行個人匯報。復試專家根據考生既往情況和表現情況賦分。
(3)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滿分180分,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分為抽題作答和提問作答兩部分。抽題作答環節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由考生抽選題目作答。提問作答環節考察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與創新能力,由復試專家提出問題,考生進行作答。
3.復試成績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內容考核成績之和。凡復試總成績低于170分視同復試成績不合格。
(2)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計算所得。
五、復試安排
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六、復試錄取
力學與材料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招生計劃情況以及考生的初試與復試成績等,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序,提出各專業建議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初審后予以公示。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后,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并予以公示。
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七、其他
1.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復試科目確認、繳納復試費等具體要求詳見《河海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須知》。
3.體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學校不安排住宿,不轉戶口關系,不調個人檔案,不享受獎助學金。
5.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
6.考生須簽訂《網絡遠程復試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處理。
7.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其他事項安排請查詢研究生院網站和力學與材料學院網站通知。
本實施細則中未提及事項按照《河海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本實施細則由力學與材料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力學與材料學院
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