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學石油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來源:西安石油大學石油工程學院
時間:2022-12-10 13:24:59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及疫情防控要求,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具體要求,現將石油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公布如下:
一、組織管理
成立石油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并組織實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根據學科(類別)具體情況成立復試小組(含復試助理和技術支持人員各1名,復試評委不少于5人),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申訴并進行解釋,公開有關信息。
石油工程學院馬勇書記、張建高副書記負責全程巡視、監督檢查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情況,調查處理有關石油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的投訴和舉報事項。
二、復試工作
1.復試形式
西安石油大學石油工程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使用“釘釘云面試系統”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考生需按要求自行準備復試所需的軟、硬件設施,相關設施的配置及具體行為要求,嚴格按照我院網站公布的復試考生須知中有關要求進行準備。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由我院集中向研究生院報告,由研究生院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查看以下材料:
(1)往屆考生(含同等學力考生):學歷證書、身份證、準考證。
(2)應屆考生:學生證、身份證、準考證。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非全日制考生提供定向協議書。
(5)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校驗有問題的,須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校驗。學歷有問題的提交《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以前畢業的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籍有問題的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復試時間
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將分批次進行,具體復試時間及地點將在石油工程學院網站(http://sygc.xsyu.edu.cn/)提前公布。
4.報送擬錄取名單
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將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學院蓋章的復試成績等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成績統計表按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列。
三、復試要求和成績測算
1.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知識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和心理健康測試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別為50分、30分、20分,心理健康測試結果作為錄取參考依據,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最終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比例進行折算。
(1)專業知識測試
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核學生掌握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測試范圍為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筆試科目,測試方式為考生隨機抽取試題作答,測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還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專業知識測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單獨組織,測試范圍為招生簡章或我院復試細則中公布的科目,測試方式為考生隨機抽取試題作答,測試時間為每門10分鐘,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科目成績有1門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若調劑考生初試科目與我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相同,復試的筆試科目調整為《油藏物理》或《油氣集輸》。
(2)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專業綜合知識、綜合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③本學科(類別)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④考生創新精神、能力和動手實踐能力的考察;⑤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以及人文素養;⑥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水平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幾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參加綜合能力測試的考生需先用外語自我介紹5分鐘,然后進行考核。
(4)心理健康測試
心理健康測試由我院通過發放問卷形式組織實施,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交,否則視為放棄復試。心理健康測試結果僅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同等學力加試和心理健康測試單獨組織,時間不計入內),復試要求全程錄音、錄像,復試情況應認真記錄,每位復試評委應按要求現場獨立評分。每位考生的復試記錄應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2.成績測算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7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復試成績×30%(管理類聯考復試成績=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100分=專業知識測試50分+綜合能力測試30分+外語水平測試20分;
(4)數據保留兩位小數;
(5)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復試成績60分以上方可錄取。
四、體檢
所有擬錄取考生須在擬錄取公示發布之日起七日內,提交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近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單,規定時間內未提交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工作
1.根據教育部招生管理規定,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2.我院在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將復試相關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復試成績統計表按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列。
3.我校將在各學科(類別)的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xsyu.edu.cn/)公布擬錄取名單。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24小時內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確認擬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六、信息公開和監督制度
學院將在網站(http://sygc.xsyu.edu.cn/)上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信息、咨詢和申訴渠道等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學院通過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有關復試工作的各項規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將追究其責任,并根據不同情形做出嚴肅處理。
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考生申訴、舉報的方式及處理流程
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疑問可進行申訴,對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可進行舉報。學院對舉報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對于研究生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將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處理結果將于調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申訴、舉報人電話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