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來源:山東大學商學院
時間:2023-04-10 17:37:16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東省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相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結合疫情防控態勢,我院碩士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
二、復試基本要求
初試成績(含加分后的成績)須符合《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院將核查考生的身份和報考資格,對不符合相關規定者,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
3.個人簡述(個人簡歷)。內容包括個人的思想狀況、學習情況、獲獎情況、科研情況、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業績等,簡述內容要真實準確,主要用于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4.本科階段成績單。
5.報考資格證明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能證明其應屆生身份的證明,如標明學制的學生證、學校教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學制證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無學位證的可不提供學位證)。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學生,須提供能證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生,須提供本科結業證或高職高專畢業證,以及近3年內須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高水平或具有較高應用價值的科研論文1篇,或作為主要完成者(一般為前三位)取得較高學術水平或較高應用價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項。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無科研成果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學位證或相應的學位認證報告。
(6)在校研究生報考的,須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應報考資格證明材料,并須提供所在學校研究生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報名確認時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男性(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以及能夠證明先入學、后入伍的證明材料,如學籍認證報告等。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加分項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證明材料。
6.《山東大學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專業能力、實踐能力的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工作表現等材料。
8.簽署《考生復試承諾書》。
以上材料請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進行提交,提交截止時間3月21日上午9:00.
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安排
考生復試時,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考生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筆試安排 | 面試安排 |
| 020106 |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 020200 | 應用經濟學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 025100 | 金 融 | 3月23日上午 | 3月24日全天 |
| 125300 | 會 計 | 3月23日上午 | 3月23日下午 |
| 125601 | 工程管理 | 3月24日上午 | 3月24日下午 |
以上各專業復試時間安排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復試內容包括兩部分:
(1)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各專業復試中以筆試方式考一門專業課,滿分為100分。
具體考核內容參見:山東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面試:包括綜合能力測試和外語測試兩個部分,面試滿分100分。綜合能力測試部分占90%,外語測試占10%。
復試成績需達到及格以上(復試成績≥60分),方能參加錄取排名。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各專業考核小組結合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提問,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再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提交。
六、錄取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復試方案要求,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擬錄取成績排名計算方式如下: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最終擬錄取成績:
① (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初試科目4門的專業)
② (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初試科目2門的專業)
應用經濟學按照報考方向招生計劃,其他各專業按照本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擬錄取排名按序錄取。
2.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忌驁罂佳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校內各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校內招生單位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
5.入學后3個月內,校內各招生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體檢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相關規定。
七、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我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其它
本工作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內容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專班及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商學院
2023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