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來源:路燈在職研究生
時間:2024-03-18 18:46:01
為確保我校 202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公正公平、平穩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 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 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滬教考院社考(2024)9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復試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1、堅持立德樹人。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堅持科學選拔。以程序規范、科學選拔、提高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3、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對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工作
1、我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執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訂相關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上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并通過后,全面負責指導全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制定《二級學院復試工作方案》、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按照學科專業成立若于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生的復試。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1名。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
3、各學院須對參與復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三、復試基本要求
1、實行差額復試,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需要及生源情況按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3、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承諾書等內容,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
4、考場要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封存備查。
5、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密、集體決策、公開透明。
四、復試安排與錄取辦法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應準備以下資料:
1、初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2、往屆考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考生提供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原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請提供證書或成績單原件:
4、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5、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論文、專家推薦信等;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
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復試方式
我校 202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復試形式。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以備復查。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檢監察等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組考不規范行為。
(三)復試內容
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1、筆試
筆試考核為專業課測試,考試時間2小時。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見《上海電力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簡介及考試大綱》(https://yjsc.shiep.edu.cn/b5/5c/c948a243036/page.htm)。考生復試專業課筆試的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面試(含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
面試主要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專業綜合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潛力和和創新能力;外語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 20 分鐘。
(四)總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1、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其中: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270分,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占比詳見各二級學院復試方案。
2、錄取原則
各專業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所有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調劑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單獨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按考生單科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具體詳見各一級學院復試方案。
3、下列情況之一一律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低于 162 分或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 36 分);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每門成績低于60分);
(4)體檢不合格者。
(五)時間安排
具體時間安排最終以各學院發布的信息為準。
(六)體檢安排
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安排統一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七)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測。復查復測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調劑
我校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招網)調劑系統接收考生調劑。具體辦法按照后續發布的《2024 年上海電力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辦法》執行。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我校紀委和研究生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和監察。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上海電力大學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在規定時間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招生期間監督和申訴電話:021-35303739,021-61655040:郵箱:shiepyzb@126.com, jijian@shiep.edu.cn。
七、其他
本方案由上海電力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