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來源:江西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
時間:2021-03-29 18:11:12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工作細則。
一、指導思想
(一)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堅持以人為本,確保選拔過程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全面考查,突出對專業素養、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思想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考查。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執行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及相關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招生簡章及錄取政策;指導、監督招生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負責考生政審,嚴把考生意識形態方向;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等。
(二)成立招生學科(專業)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學科復試內容確定、復試題庫建設及開展復試綜合面試工作。一般應選派不少于7位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語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師組成復試工作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負責人擔任。網絡遠程復試時隨機抽選不少于5人組成復試工作小組。
三、招生計劃
| 翻譯碩士 | 招生名額(人) | 缺額情況(人) |
| 專業學位(全日制) | 35 | 20 |
| 專業學位(非全日制) | 2 | 2 |
| 招生名額匯總 | 37 | 22 |
(一)按“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招收。
(二)我院招生計劃包含學校推免生名額,推免生和選拔生待遇按照我校相關文件執行。
(三)“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與“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由學校統一調配。
四、復試資格
(一)一志愿考生
1.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政策,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差額復試原則開展復試工作。
2.達到國家規定A區總分及單科基本要求的考生即具備我院翻譯專業復試資格;
3.一志愿報考并已達到國家規定A區基本要求的選拔生,以選拔時學院的面試成績為主,不再參加本次復試,直接錄取。
(二)調劑考生
1.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在調劑平臺分別公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余額情況。
2.對同一時段申請我院翻譯碩士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優先、結合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綜合考查的方式擇優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3.不接受跨學科調劑,但接受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申請;調劑考生復試名單以我校通過國家調劑服務系統發送的復試通知并經考生確認后的名單為準。
4.初試成績達到國家A區要求且分數相同的調劑考生(初試科目須完全相同),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優先參加復試:
(1)本科階段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身份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過1篇及以上較高水平翻譯研究論文或在國內外正規出版社出版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著作;
(2)本科階段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考生;
(3)報考翻譯碩士并持有CATTI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已通過考試未領取證書的可上官網截圖);
(4)報考翻譯碩士并持有“外研社.國才杯”全國英語大賽總決賽三等獎以上或省級賽區二等獎以上證書者。
(三)加分項目
符合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項目的考試,在提供資料經學校核實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試總分中,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和調劑考生復試分別開展,均以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二)復試內容
1.資格審查
綜合面試前,每位考生須在面試系統進行人臉識別,同時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1)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初試準考證(研招網下載);應屆考生上傳注冊后的學生證,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下載件;歷屆生上傳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江西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政審表。
(2)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3)除以上材料外,還可根據學院要求上傳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獲得的重要榮譽證書以及科研成果等業績材料(此項材料非必須)。
2.心理測試
為全面了解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所有申請復試考生在綜合面試前要開展心理測試,考生通過掃描二維碼登錄并完成測試。心理測試不計入復試總分。
3.網絡綜合面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核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及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專業素養的支撐材料。
(2)綜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培養潛質和科研創新能力,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與禮儀舉止等;考生可提供證明自己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的相關證書及論文等支撐材料。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養、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或成人應屆本科)、非全日制本科畢業考生還需參加兩門報考專業主干課程加試,采用線上方式,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數為100分。
(二)綜合面試安排
主要以學信網為主要復試平臺,釘釘為備用復試平臺(可通過手機中的應用市場或百度查找下載)。
1.前期準備
(1)建立翻譯專業復試綜合面試題庫,復試時隨機抽取各類型試題;
(2)提前做好遠程線上面試系統測試;復試小組端提前準備好筆記本電腦、外置會議攝像頭和全向麥克風等設備;
(3)提前2天聯系和組織復試考生完成面試系統安裝、調試、測試工作;提示考生準備好筆記本電腦或PC+外接攝像頭+麥克風,另加1臺智能手機;用無線寬帶或暢通的4G網絡,使用手機需保證手機電量充足;
(4)安排工作人員負責復試小組成員與考生協調、考生面試順序及試題上傳管理,同時做好復試時間對接、系統調試、技術保障及突發事件處理等各項工作。
2.面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
3月22日18:00-22:00,學院C411;
調劑志愿考生:
3月24日13:00-18:00,學院C203,C411。
如未錄滿,則開展第二批調劑志愿考生復試。
3.綜合面試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翻譯專業不考查本項,聽說能力考查并入綜合能力測試。
(2)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翻譯專業測試題為英語視譯,由考生從面試題庫中任意抽取1題,并根據面試考官提示完成視譯翻譯,時間約為10-15分鐘,滿分80分。
(3)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考生自我介紹(15%)
2)個人讀研打算(15%)
3)科研素質、培養潛力及心理素質(30%)
4)復試小組提問(40%)
每位考生綜合能力測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滿分70分。
(4)面試流程
1.復試前2天,通知考生登錄面試系統簽訂電子《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按時在系統內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2.復試開始前,考生在線上面試系統完成人臉識別,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才可參加復試。
3.復試考生線上簽到后,工作人員組織確定面試順序,考生根據抽簽順序,在工作人員安排下依次進入線上面試環節,按專業測試、綜合面試(現場提問)的順序進行復試。
4.面試完畢后,在工作人員指導和操作下,考生退出線上面試系統,候考生按提示進入面試環節。
5.線上面試結束后,各復試小組成員按照事先確定的評分標準獨立評分,當場填寫《復試評分記錄表》與《復試情況表》。
6.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工作人員應及時下載考生復試視頻及資格審核材料等,并在復試結束后3天內把相關復試材料整理上交,上交材料包括復試評分記錄表、復試情況表、現場復試過程視頻錄音錄像材料。
(三)總成績計算
1.復試總成績為15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滿分80分,綜合能力測試滿分70分。
2.考生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方式,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獲得,計算方式如下:(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1.5)*0.4(算數求和)
3.同等學力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工作
(一)復試工作結束后,學院將在復試結束36小時內公布復試成績及排名,公示內容包括復試編號、考生編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學習方式、學院舉報電話與郵箱、研究生院電話及學校紀委電話。
(二)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依據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分類別由高到底依次錄取,錄滿為止。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三)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學校將及時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里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我院規定時間內點擊“接受”。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我校“待錄取”信息,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1.一般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90分(不含90分),專項計劃考生低于75分(不含75分)。
2.一般考生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考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
3.考生體檢。復試期間不體檢,擬錄取后視情況另行通知提交體檢報告,考生提供的體檢報告應客觀真實,若體檢報告反映具有傳染性疾病且正在病發期者不予錄取;下學期開學初新生入校后安排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視情況取消錄取資格。
4.報名、初試、復試及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政審不合格;
6.未達到我院提出的其他復試合格要求(須于復試前對考生公布)。
七、時間安排
1.3月23日前學院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公布;制定復試工作操作指南,并建立綜合面試題庫。
2.3月26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線考生的復試工作。
3.4月2日前完成第一批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并及時調整招生計劃。
4.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八、工作要求
學院提前準備好口罩、免洗消毒液、體溫槍等日常防護用品,指導并督促所有復試工作人員、本校在校考生嚴格按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護及復試場所的消殺工作。
(一)對工作人員要求
1.須在面試前參加由各學院(部)組織的培訓會議,學習政策紀律,明確崗位分工,掌握評分標準,熟悉面試流程,了解注意事項。進入網絡遠程復試考場須佩戴復試工作牌,未佩帶者不得進入考場。
2.應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準時到崗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中斷復試,可安排場間休息,不得擅自調換或替代復試考核工作。
3.應注意形象。注意坐姿、穿戴整潔大方,不穿拖鞋、背心及發出刺耳聲響的鞋履(如高跟鞋)。不攜帶與復試無關的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如有類似物品隨身帶入面試現場,應將其放置于場地角落等不顯眼地方,不要放置于桌面。
4.不得組織或參與各種形式與復試相關的培訓、答疑,不得泄露復試題目或題庫內容(復試前屬國家機密級)。
5.復試期間不做與復試無關的個人事務,不得擅自透露復試考生成績、表現。
6.復試時對考生不得有任何歧視性、攻擊性、先入為主性的言行,不做任何形式的暗示或承諾。
7.手機應放在指定存放處,不得在復試期間使用手機或接打電話。
8.獨立評分。面試開始前,面試組長再次強調評分要點和標準,面試老師仔細討論評分規則和要點,但在面試過程中各位面試老師不得再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溝通評價,也不得出現影響他人評分傾向的言論或行為。
(二)對考生要求
1.考生應按要求備好軟硬件和網絡環境,提前安裝指定軟件并配合軟件測試。按規定時間啟動指定軟件或登錄指定網絡平臺參加網絡遠程復試。
2.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關于網絡遠程考場入場、離場、打開視頻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網絡遠程復試考場及場所的秩序。
3.考生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并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和應試環境檢查。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
4.考生應保證周圍環境獨立安靜、光線明亮,且不受干擾,無其他人員存在。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5.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不得與他人交流、互打暗號或者手勢,不得與周圍無關人員存在接遞物品行為。復試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員在場或中途進場。
6.復試時考生應著裝整齊,坐姿端正,全程開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攝像頭,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不可遮擋耳朵,不得戴耳飾,面試不得使用耳機。
7.復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復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
8.復試未結束前不能離場。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經工作人員短信或電話提醒后,仍未進場或復試結束前提前離場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9.復試內容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考生不得錄屏錄像錄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網絡平臺傳播復試題目及照片、音視頻等復試信息。
10.復試期間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應主動采用院(部)系規定方式與招生院(部)系保持溝通。
考生應遵守上述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誠信復試,對違反本考場規則、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規定取消考生的復試成績、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對已入學考生將取消學籍。
(三)應急處置
1.在面試過程中,若系統運行較慢,出現畫面不清、卡頓、雙方網絡暫時中斷等情況,工作人員可根據考生的復試進度確定是否切換平臺、或其他方式復試及暫停復試。
2.因考生網絡環境問題,發生網絡中斷且無法立刻聯系時,考生應在三分鐘內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重新排序后面試。
3.因學校網絡故障或停電等原因造成網絡中斷或系統崩潰,應及時聯系相關部門處理,如在短時間內無法恢復的,則由工作人員及時通知未完成復試的考生另選時間復試。
外國語學院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