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建筑學院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
來源:河南科技大學建筑學院
時間:2021-03-30 17:19:37
根據河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河南科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復試細則。
一、復試分數線
表1風景園林專業復試分數線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總分 |
| 095300 | 風景園林 | 56 | 35 | 67 | 90 | 266 |
備注:
我院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為1.2。
二、復試名單和復試方式
(1)復試學生名單見附件,隨機抽取學生復試順序。
(2)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三、復試工作程序
1.確定進入復試分數線和專業條件
學院將根據國家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學院進入復試分數線和專業條件要求,并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將在公示平臺進行公示,并通知復試考生參加復試。
2.資格審查
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查將通過審核考生提交復試材料的形式進行,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時,學院將對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報考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如下材料:
(1)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3)應屆生: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入學時提交審查)。
非應屆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對于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章的復印件和《退出現役證》。
(5)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應屆生加蓋教務部門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因疫情防控無法蓋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績,待入學時再補交蓋章的成績單,如與原提交成績不一致,取消錄取資格。
(6)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7)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等。
(8)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條件的考生,需向招生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說明:以上(1)-(6)為必須項,(7)、(8)兩項由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學院要求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掃描件或電子版至建筑學院,提交方式會電話通知到考生本人。
提交時間:3月29日下午18:00前。
3.組織實施復試工作
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的統一安排下,嚴格按照學校復試通知和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組織實施復試工作。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建筑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
學院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時 間:3月30日下午15:00-18:00;
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面試專家組集中于工科3號樓209室;
復試內容:
a.思政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
b.外語聽說能力考核;
c.專業素質與能力考核。
4.報送復試結果
復試結果經建筑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體檢
體檢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項目
復試項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與能力。復試項目均采用網絡面試形式,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并存檔。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貫徹立德樹人的育人目標,將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放在研究生復試的首要地位。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等方面。
除復試現場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外,學院還將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2個等級,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2.外語聽說能力(30分)
主要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綜合能力進行測試。
3.專業素質與能力(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體現個性化和專業特色。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重點考核以下方面:
(1)專業素養;
(2)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論文、科研成果;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復試總成績的計算
復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總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成績+專業素質與能力成績
五、報送復試結果
根據專業計劃招生人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復試結束后2日內將復試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時在建筑學院的網站上公布。
建筑學院
202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