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科技大學法學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來源:青島科技大學法學院
時間:2021-03-30 17:17:23
根據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現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制定如下實施辦法。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審批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名單;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具體工作。
(二)學院成立由各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院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明確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含特殊情況處理)。學院成立以學院黨總支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學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由院領導擔任組長,全面負責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處置。
二、招生學科(領域)及規模
我院2021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114名,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13名,全日制專業學位51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50名(其中含退役士兵計劃4名),具體招生學科、領域詳見《青島科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初步確定各學科(領域)招生人數,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學院執行《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的A類考生分數線。
2、報考“退役士兵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
| 學科門類 | 代碼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法學 | 03 | 225 | 31 | 46 |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計劃數額的全部參加復試,超過的按照1:1.6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4.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進入該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一致。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對進入復試的考生,學院要對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初試準考證;
2、身份證;
3、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
4、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等。
6、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以畢業的考生:提供成績單。
7、《青島科技大學研究生入學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單位蓋章。
8、“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入伍前學歷材料、《入伍批準書》(個人檔案中存放)和《退出現役證》。
以上材料需要通過網上提交。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須保證網絡暢通。
2、復試內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選拔標準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點,科學確定復試內容。通過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視考生初試成績,也重視考生的一貫表現。復試總成績為200分,復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者不予錄取。
(1)復試內容
復試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用視頻監控下的筆試方式,考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筆試時間為1小時。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80分,包括專業素養、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20分,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須加試(筆試)2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考試方式采取視頻監控下的筆試方式進行。
(3)推薦免試生已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但要按照《青島科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辦法(試行)》要求對其進行考核。
3、復試時間及安排
一志愿安排如下:
3月26日 14:00線上設備測試
3月27日 7:30-9:00專業測試(筆試)
3月27日 9:30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調劑考生另行通知。
4、“退役士兵計劃”考生在復試中與報考專業考生同時復試,單獨計算復試成績。
(四)思想政治考核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將誠信考核貫穿到整個復試錄取工作中,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③對在職人員注意考核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注意在校期間表現與學習成績。
(五)體檢要求
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審核,新生入校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外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達到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且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參加“退役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劃定的“退役士兵計劃”分數線。
(二)調劑程序
調劑要求詳見《青島科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調劑錄取辦法》(附件)調劑程序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網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的調劑程序執行。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滿分100分)=折合初試成績(100分)*70%+折合復試成績(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初試成績總分滿分)*100。
2、折合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100。
(二)各專業采取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各專業學位類別中不同學習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同等條件下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初試成績排名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三)所有考生在復試期間必須參加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將作為重要的錄取參考,具體時間以復試安排為準。
(四)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2、在復試中發現作弊、替考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須通過研招網進行錄取,并以接受待錄取狀態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在研招網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且擬錄取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的,學校將直接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網進行操作;
2、調劑志愿的考生通過復試且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的,學校將在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3、調劑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但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不同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六)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復試結束后進行公示,至少10個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過國家教育部錄取檢查后,才正式取得錄取資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入學復查,未通過入學復查考試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六、其他
如考生對復試工作有異議,可向法學院復試工作監督小組反映,電話:0532-88959592。
本辦法由法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青島科技大學法學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