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經濟學院2019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細則
來源:深圳大學經濟學院
時間:2019-07-10 15:07:24
根據《深圳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深大【2014】187號文件)相關規定及黨委研工部《關于評選2019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的通知》特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參評資格
1、 經濟學院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以在職形式學習的專業學位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周末授課班)除外);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道德品質好,關心集體,團結同學;
3、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違紀違規記錄;
4、學業成績優異、科研成果突出,積極參加專業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
5、在校期間,公開發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榮獲高水平專業競賽獎勵或獲得多項社會工作表彰。
二、推薦要求
1、按照《深圳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辦法》規定,我院2019屆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額為12名。
三、評選日程
1、5月9日-5月10日:學院組成評委會。制定并公布評獎細則。
2、5月10日-5月15日中午12:00前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登陸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研究生服務——獎學金管理模塊填寫、打印《深圳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申請、審批表》,請按填表說明指引填寫(附件3)并附成績單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經導師簽字,在5月15日15點前,遞交給學院聯絡人李老師。
3、5月15日-5月20日:學院評委會對本學院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按照評選細則擬定《深圳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學院推薦名單》(附件3),經院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個工作日),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上報黨委研工部(辦公樓423室)。
4、5月21日-5月27日:黨委研工部審核所有申報材料,經校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確定獲獎名單。
四、注意事項
1、個人申報材料需提供:《深圳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申請、審批表》、成績單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論文復印件(論文復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論文題目的目錄頁、含作者姓名的論文首頁)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按上述要求及順序依次排放)
2、參評論文發表時限為2016年9月1日—2019年4月30日。發表論文均指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須是其導師,論文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深圳大學經濟學院。)。其他類型的公開發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時限要求、署名要求與論文的相關要求相同。高水平專業競賽是指獲得獲得省級以上重要競賽獎項,且為團隊負責人。
3、核心期刊參考目錄可參照以下路徑檢索:圖書館主頁——服務——查收查引——檢索指引。
4、申報者需按評選日程按時申報,凡無故逾期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申報表所填信息及申報材料須真實無誤,嚴禁弄虛作假,若經認證所提供材料有虛假信息,立即取消評獎資格。
五、其他
本評選細則由經濟學院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委員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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