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關于進一步推進研究生學位論文過程管理的通知
來源: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23-09-27 17:41:50
為提高學位論文質量,我校自2016年起,逐步增設學位論文評審后修改和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環節,加強對開題答辯、學位論文預答辯、學位論文評審、學位論文答辯環節的過程管理,初步建立了學位論文質量保障機制,收效良好。為進一步提高學位論文質量,規范相關過程程序,現就進一步推進學位論文過程管理通知如下:
一、 學位論文開題
根據各學院安排,博士應在第4學期、碩士應在第3學期前完成。開題答辯應有文字記錄,答辯通過后,申請人應根據答辯專家意見,對開題報告修改情況做逐條說明,填寫《學位論文質量監督表》(從學院領取),經導師審核同意后進入論文撰寫。學位論文開題答辯通過后,論文題目不得修改,如更換選題,需重新進行開題答辯。通過開題答辯至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博士生不少于10個月,碩士生不少于4個月。
二、 學位論文預答辯
學位論文預答辯應在學位論文評審申請提交前1個月完成,答辯應有文字記錄,預答辯通過后,申請人應根據專家意見,對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做逐條說明,填寫在《學位論文預答辯情況表》(附件1)上,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學位論文評審申請。
三、 學位論文評審
學位論文評審程序按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學位論文評審通過后,申請人應主動與導師聯系,根據論文評審意見提出學位論文修改方案,并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填寫《學位論文評審意見反饋表》(附件2),對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做逐條說明,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學位論文答辯。
四、 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答辯程序按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后,申請人應主動與導師聯系,反饋答辯專家提出的論文修改意見,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學位論文修改,填寫《學位論文答辯意見反饋表》(附件3),對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做逐條說明,經導師審核通過后方可提出學位申請,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上傳電子版學位論文,及向所在學院提交存檔版紙質學位論文。
五、 紙質資料存檔
以上表格需填寫紙質版,全部存入學生綜合檔案。
學位論文質量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生命線,直接關系到研究生培養水平整體評價和學校辦學聲譽。近年來,國家頒布《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加大了對學位論文的抽檢力度。抽檢結果不僅會影響導師的招生資格確定,還會影響國家對我校的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
請各學院和研究生導師務必重視學位論文過程管理,認真履行職責,督促研究生加大修改投入,對各環節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