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關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來源:山東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20-01-19 17:49:34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為確保2020年學校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統一通知如下。
一、學位論文匿名評閱
(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工作,根據《山東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實施辦法》(山大研字〔2016〕19號)的有關要求進行。
(二)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在培養辦公室和在職教育辦公室確定答辯資格后,即進入匿名評閱狀態,可通過《山東大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論文。
碩士學位申請人員,各單位通過系統隨機確定學校匿名評閱名單。確定為匿名評閱狀態的申請人員,即可通過系統提交論文。
| 系統抽審 | 授位時間 | 抽審時間 |
3月份 | 2019年12月25日8:00至2020年1月5日16:00 | |
6月份 | 2020年3月25日8:00至2020年4月7日16:00 | |
9月份 | 2020年6月22日8:00至2020年6月29日16:00 | |
12月份 | 2020年9月25日8:00至2020年10月9日16:00 |
特別提醒學位申請人員要慎重提交答辯申請,審核通過后,所有申請人均需要進行論文評閱,論文評閱通過后,均需要參加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后,均需要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期間放棄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者,將與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未通過者一樣,均被視為一次答辯申請無效。
(三)之前因各種原因導致未能授位人員,如仍符合學校學位申請條件,再次提出學位申請者,仍須通過系統重新提交答辯申請。
重新申請人員上次論文評閱僅含“較大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論文終稿(包括原評閱意見及修改說明,與論文掃描為一個pdf文件)。
論文評閱含“不合格”或“不同意進行答辯”人員,提交修改后的論文終稿。
(四)由學校進行匿名評閱的學位申請人員,須通過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提交,學校下載整理后進行評閱,過期不予受理。
| 論文提交 | 授位時間 | 提交時間 |
3月份 | 2019年12月25日8:00至2020年1月5日17:00 | |
6月份 | 2020年3月25日8:00至2020年4月7日17:00 | |
9月份 | 2020年6月22日8:00至2020年6月29日17:00 | |
12月份 | 2020年9月25日8:00至2020年10月9日17:00 |
匿名評閱論文結果返回后,學位辦將陸續導入系統。論文評閱結果符合學校答辯條件的,可組織進行答辯。特殊原因未能及時返回的結果,學位辦將盡快催促。
| 盲審結果 | 授位時間 | 導入時間 |
3月份 | 2020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 |
6月份 | 2020年5月15日至5月29日 | |
9月份 | 2020年9月1日至9月5日 | |
12月份 | 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 |
(六)學位論文評閱結果的處理按照《山東大學關于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的處理規定》(山大研字〔2016〕20號)執行。
為便于及時處理論文申訴,滿足申訴條件的申請人要盡快向所在分會提交申訴,各分會須在7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交申訴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內部、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
申請辦理“內部”、“秘密”級以上的學位論文,按山東大學《關于進一步規范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認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辦理。申請“內部”學位論文的,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審核。申請“秘密”級以上的學位論文,要嚴格按照《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 內部、涉密論文辦理 | 授位時間 | 提交《審批表》時間 |
3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0年1月5日17:00 | |
6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0年4月7日17:00 | |
9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0年6月29日17:00 | |
12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0年10月9日17:00 |
三、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按照《山東大學關于“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使用管理辦法》進行,需要提醒學位申請人員,檢測系統新增部分功能,如個人提前進行論文檢測,系統會自動保存已檢測論文至比對庫。學校通過檢測系統進行檢測時,可能造成文字復制比過高。各單位負責檢測的老師,要認真負責,確保論文檢測的嚴肅性。
| 論文檢測 | 授位時間 | 檢測時間 |
3月份 | 2020年2月25日至3月5日 | |
6月份 | 2020年5月20日至6月5日 | |
9月份 | 2020年9月3日至9月10日 | |
12月份 | 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
四、學位授予材料報送
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學位申請材料按要求報學位辦公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擬定于2020年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左右召開。
| 材料報送 | 授位時間 | 報送時間 |
3月份 | 2020年3月10日17:00前 | |
6月份 | 2020年6月8日17:00前 | |
9月份 | 2020年9月10日17:00前 | |
12月份 | 2020年12月7日17:00前 |
報送材料包括:
(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授予學位人員名單1份
認真核對學位申請人員類型、專業及授予學位門類,加蓋分委員會公章。名單需作出如下說明:培養辦公室、在職辦公室本學期審核通過人數,本次分會擬同意授學位人數。
為向學位評定委員會匯報相關情況,資格審核通過但未授予學位人員需列出具體名單,并說明原因(如學術不端取消答辯資格、論文評閱未通過、答辯未通過等)。之前因論文評閱未通過,后經重新送審后通過,提交本次授位的人員要特別注明。其他需要說明的事宜。
(二)《山東大學申請博士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
博士學位申請人要完整、準確填寫表中的各項內容,不要出現空項,各分會審核人認真檢查表中內容,審核后須簽字并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
(三)2寸彩色背膠照片1張
照片用于制作學位證書,務必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電子照片同版同照。
(四)《關于同意使用本人學位論文的授權書》1份
(五)《博士學位論文審核情況表》1份
(六)博士學位論文3本,碩士學位論文2本
報送論文為答辯完成后的最終定稿論文,將由學位辦公室統一向國家圖書館、知網、萬方數據提交,掃描后上網公開。要認真檢查論文中的《原創性聲明》和《關于學位論文使用權的聲明》是否已簽字,導師和申請人的簽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簽。
已辦理“內部”的學位論文也需提交,封面密級處填寫“內部”字樣。已辦理“秘密”級以上的涉密論文按照《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五、授位名單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對授予學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具體公示時間及內容請關注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網站。
六、學位證書領取
公示結束后,學位辦將在系統中添加學位授予日期、委員應、實到人數、證書編號等信息,請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公示結束一周內,請各單位負責老師(委托領取的,請開具委托書)到中心校區明德樓B區327領取。領取證書期間,請各單位完成審批書及學校評閱論文評閱書加蓋公章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要求
重視學位授予質量。嚴格落實學校《關于進一步提升博士學位論文質量的通知》要求,充分履行學位分委員會的職責,加強內部環節的質量控制,杜絕把論文外審結果作為學位授予的充分條件的做法。增加答辯匯報內容,從2020年3月份授位開始,研究生在論文答辯時,要對預答辯及論文外審專家的修改意見及修改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并記入答辯記錄。在每次授位表決前,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進行再次審核,按照高標準對論文質量、是否按外審和答辯意見修改論文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仍需進一步修改的,返回讓研究生修改,修改合格后方可參加表決。
規范學位授予工作。學位論文要求、答辯要求、學位審批、答辯委員會決議等須按《山東大學學位論文規范(試行)》、《山東大學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細則》和山大研字〔2007〕3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辦將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位辦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