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碩士學歷學位認證內容和范圍都包含什么?
來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時間:2024-09-05 15:42:49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留學政策,促進教育國際交流;滿足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升學、就業及參加各類資格考試等實際需求;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作單位和招生單位鑒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提供相關咨詢意見。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主要內容 :
1、為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提供認證;
2、為國(境)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提供認證;
3、為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系提出認證咨詢意見;
4、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范圍:
留服中心僅對下述證書提供認證服務:
1、在外國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2、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辦學)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3、在臺灣地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4、在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5、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以下國(境)外證書暫不在學歷學位認證范圍內:
1、參加外語培訓或攻讀其他非學歷教育課程所獲得的畢(結)業證書;
2、進修人員、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和博士后研究證明;
3、國(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4、國(境)外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5、違法或違規獲取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以及不被所屬國認可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6、跨境遠程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
7、國(境)外各類職業(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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