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科技大學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陜西科技大學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
時間:2021-03-29 17:51:36
根據《陜西科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文件規定和工作安排,為體現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優秀考生入圍,選拔優秀考生和拔尖人才攻讀我院碩士研究生,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復試及錄取細則。
一、復試要求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2021年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學科門類一區復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并同時達到學院相應招生專業規定的初試成績及其他學術要求。
2、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學校復試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復試科目按照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選擇,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本科畢業生確定1門筆試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需確定2門筆試專業課,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考生資格審查,應屆生需攜帶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往屆生需攜帶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調劑考生及未在我校參加初試的一志愿考生,需進行網上學歷(學籍)核驗,如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核驗的考生需在復試報到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復試合格后15日內,所有考生將政審表交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定向考生將定向協議書交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節。
6、“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學校自主確定。
7、復試采用線下現場考核方式,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陜西科技大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實施。復試考生須遵從學校防疫工作要求,持西安市一碼通綠碼,或全國政務信息平臺健康防疫碼進校,并佩戴口罩。
二、復試考生范圍
1、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按照學校劃定的分專業復試分數線確定;優秀生源計劃考生按《陜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優秀生源計劃》執行。
2、復試對象包括取得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
3、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由學院在復試工作前,通過學院網頁對外公布。
三、體檢
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工作將于新生入學后組織進行,考生應身體健康,符合各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復試
(一)專業課筆試
所有復試考生均需參加專業課筆試,學院根據招生目錄和考生所選復試科目命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同等學歷考生按照招生目錄選定1門筆試專業課和1門加試專業課,每科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思政面試、專業外語測試和專業綜合面試3部分。
1、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部分(思政面試)
由綜合面試考核小組中的思政教師負責考核并評分,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專業外語及外國語聽力、口語部分(專業外語測試)
由綜合面試考核小組中的專業外語主考考核并評分。
3、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專業綜合面試)
由綜合面試考核小組中專業考官負責考核并評分,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4)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5)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事業心和心理健康等;
(6)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心理測試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學院組織的心理測試。
以上所有復試考核全程錄音錄像,所有復試材料和視頻資料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備查。
五、復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復試安排及復試考生名單在電控學院網站另行公布。
六、成績計算
總成績包含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其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復試成績中,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專業英語測試成績均為百分制,各占一定權重。
1.總成績計算: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75%
綜合面試成績=思政面試成績*5%+專業綜合面試成績*85%+專業英語測試成績*10%
3.復試合格標準:總成績≥60分,專業綜合面試成績≥70分,專業英語測試成績≥50分;加試科目成績≥60分。以上各項成績均需達標,否則視為不合格,不進入總成績排名。
4.總成績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
七、錄取
1.體檢、復試各項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3)復試成績不合格;(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5)體檢不合格;(6)復試時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7)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8)報考、復試及錄取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3.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八、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
組 長:湯 偉、喬明哲
副組長:周 強
組 員:安 玲、陳景文、黨宏社、候勇嚴、亢 潔、石 勇、王素娥、王學恩、楊 南、趙晨瀟
九、其他
本辦法由電控學院負責解釋;如有未說明部分,以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
202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