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大學會計碩士錄取規定有哪些?
來源:路燈在職研究生
時間:2019-05-10 13:45:54
報考武漢工程大學會計碩士的人員,要了解該校錄取原則,在報考過程中才會更為順利。
1.按專業志愿分類錄取:報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申請復試前調整為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考生參與排序)分類排序,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直至計劃錄滿。
2.復試后調劑錄取:如非全日制尚有剩余計劃,參加全日制復試但未被錄取且申請復試后調整學習方式的考生,學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直至計劃錄滿。
3. 專項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復試,由學院自主確定錄取分數線和錄取名單。
4.同分優先規則:復試總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
5.不予錄取情形: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誠信考評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和跨大學科門類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復試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或考試過程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不予錄取。
6.優先錄取原則:對已經全部通過或部分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會計實務工作經驗且工作業績突出的考生,或具有會計師中高級職稱且有較好實踐工作業績的考生(需提供原始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可考慮優先錄取。
7.放棄錄取情況:沒有按時參加復試和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