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成立于 2008 年,前身為上海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教學與研究始于上世紀 60 年代,半個世紀以來,本學科始終保持鮮明的“航運”特色,海商法和航運法的教學與研究居于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較大影響。多名教授是我國《海商法》、《港口法》、《國際海運條例》等航運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并長期為交通運輸部重大航運法律與政策以及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決策咨詢意見。
海商法為上海海事大學的傳統特色專業。2005 年上海市教委將我校的“國際法學(海商法)”確定為“上海市重點建設學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項目”,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準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學發展規劃(2008-2020 年)已將“航運政策與法律”學科群列為五個重點優勢學科群之一。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準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目前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精干的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 57 人,其中教授10 人、副教授 20人,已獲博士學位 42人。大部分教師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作為兼職律師及仲裁員參與法律實務。
答可以肯定的是,在職研究生學歷對工作晉升是有幫助的。擁有在職研究生學歷的人,一般都是參加過系統的學習,而且只有符合畢業要求,院校才會頒發該證書,對學員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
答上課期間可以請假,學員報考在職研究生學習,上課期間是可以請假的。畢竟參加在職研究生學習的人群多數為在職人士,各位在學習期間有特殊情況發生需要請假,學校一般比較理解。之后,學員請假在得到班導老師同意之后,可辦理請假手續離校。
答上海海事大學在職研究生屬于非脫產教育方式,學員能夠部分時刻在職工作,部分時刻在校學習。其主要使用工作以外的時刻進行課程學習,學習時刻和工作之間并不會有抵觸。學員能夠平衡兩者,所以沒必要放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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