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大學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東南大學商科大學及國立上海商學院。彼時按民國大學建制,商科(經濟)與法科皆授法學學位。獲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裴復恒教授曾任國立上海商學院院長。國立上海商學院期間,設置民法、公司法、票據法、銀行法、海商法等課程,遂成法商(經)融合之教育傳統(tǒng)。
新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上海財經大學發(fā)展法科教育。1980年設置國際貿易與經濟法教研室;1981年改設經濟法教研室;1987年設立經濟法專業(yè),并于同年招收經濟法本科生;1991年設立經濟法學系;1998年法學院成立。
法學院現有教職員工62名,其中專任教師48人,輔導員系列人員4人,行政管理人員10名。專任教師中,教授20名、副教授14名、講師14名。具有博士學位者38人,占總數的84%,其中具有海外學位者10名;全國性法學社團負責人12人次、中央機關咨詢專家15人次,列全國法律院校前茅;長江學者、跨世紀或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6人次。國際知名環(huán)境法學者Mark Poustie教授與國際商法學者Ezra Wasserman Mitchell教授已全職在法學院開展工作。學院長期聘請資深法律人士講授系列實務課,實際雙導師制。
我院現設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點。法學院于1997年獲得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2005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予權,2007年獲批法律經濟學和法律金融學兩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2011年獲批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設立財經法學博士點。經過多年發(fā)展,最終于2016年獲批一級學科博士授予權。
2012年以來,法學專業(yè)入選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應用型、復合型)、國家級法學教育實踐基地、教育部專業(yè)綜合改革示范點;入選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學科(B類)和上海市重點學科、上海國際法重點研究基地、上海市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實踐示范基地、上海財經大學自由貿易﹒金融﹒法律產學研基地(上海市學位辦)、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并獲批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qū)司法研究基地、中國法學會中國-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中國-拉美法律培訓基地。上述高端平臺有力地支撐了法學學科的快速發(fā)展。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致力于培養(yǎng)具有財經底蘊的高素質法律人才與具有法律素養(yǎng)的高素質財經人才;致力于培養(yǎng)具有國際視野的比較法人才。
法學院在中國大陸首開“英美法證書班”,對本科生進行全英文的系統(tǒng)性英美法訓練。本科生在主修法學第一專業(yè)的同時,必須輔修金融或者會計作為第二專業(yè),形成法學院本科人才培養(yǎng)的“法學+金融”和“法學+會計”的法商復合型特色;在研究生層面,設立面向國際學生的全英文LLM項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學博士項目。全院開設30門以上的全英文法學課程。在籍留學生來自于20多個不同的國家與地區(qū)。與10余所海外名校具有長期的交換生項目合作。
上海財經大學于2005年獲得法律碩士(J.M)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資格。上海財經大學法律碩士(J.M)教育中心是進行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教學管理的專門機構。根據國家批準的招生計劃,學校已招收了包括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在職法律碩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等各個類別的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答上海財經大學同等學力申碩是免試入學,先讀后考的,滿足同等學力申碩條件才可以參加申碩考試,考試科目有外語和學科綜合兩門,兩門科目滿分都是100分,及格分數線是60分,分數線比較固定。
答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設有產業(yè)經濟學、經濟法學、新聞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國民經濟學、理論經濟學等多個招生專業(yè)。
答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可以通過網絡授課。網絡班打破了傳統(tǒng)的時間和地域限制,學員隨時隨地都能上課,用電腦連接網絡觀看教學視頻即可,無論是午休時間,還是晚上下班都可以學習,且無需到校,能學到與面授班一樣的前沿知識,畢業(yè)還能獲得優(yōu)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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