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2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福建農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時間:2022-12-10 13:25:18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和學校實際情況,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福建農林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2.堅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原則,防止麻痹僥幸心理,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
二、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同時成立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2.學院成立網絡遠程復試技術工作小組,為系統軟件調試配備專門技術人員,并同現代教育技術與信息管理中心一起做好系統調試工作。主要負責與考生逐一進行考前調試工作,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與視頻人像進行核驗,確認考生身份,并測試網絡信號、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做好雙機位測試。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如果考生個人有困難,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3.學院按專業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復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各小組設立1名組長。
4.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人員職責與行為規范》。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5.學院建立復試題庫,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成績。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單獨進行記錄,并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統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資格審核材料和錄音錄像數據由學院保存備查(保存期一年)。
三、復試要求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1、根據2022年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
2、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計劃數時實行等額復試。
3、若本專業招生指標扣除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人數后有余額,按照2022年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劃定基本分數線,根據申請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按不低于1:1.5比例分批次進行差額調劑復試(每個調劑批次具體比例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二)復試內容
| 專業名稱(代碼) |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 | 復試內容(各科目滿分為100分)及所占復試 成績權重 | 復試 形式 | 備注 |
公共管理碩士(MPA)125200 | 40% | 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考核)(40%) | 遠程 面試 | 1.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成績為各復試內容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 3.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成績達不到60分,不予以錄取。 |
英語(含聽力、口語)(10%) | ||||
專業素質能力考核(含公共管理學等公共管理方面基礎知識)(40%) | ||||
思想政治理論(10%) |
(1)專業素質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身體素質考核
今年復試期間暫不進行體檢,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內二甲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考生入學后還需統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學籍。
體檢報告以PDF電子文檔形式,文件命名為“體檢報告+報考專業+姓名”,發送指定郵箱fafumpayzb@163.com。
(四)復試時間
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福建農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網站。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
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考生簽訂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報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該表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檔案所在地填寫并蓋章,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填寫并蓋章);
4.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5.在讀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6.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1)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進行在線學歷驗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
(2)無法進行在線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本人簽字的承諾書。
(3)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資格審查材料在復試前以PDF掃描件的形式發送郵箱fafumpayzb@163.com,文件名:資格審查+報考專業+姓名。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在復試前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上所需材料,須提交一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復試承諾書”。
(六)復試形式
1.今年復試形式采用遠程復試。
2.注意事項
(1)復試過程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考生開始復試前必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禁止將相關考試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在相關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3)本次復試實行“一平臺,三隨機”工作機制。統一使用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考試平臺,備用面試系統采用“騰訊會議”。復試前,在學院黨委紀檢委員監督下,由復試小組組長隨機抽簽配齊復試小組成員;由招生工作人員將考生以無規則形式分成若干個組,由復試小組組長以抽簽形式確定其所對應考生組進行復試。各考場考生復試次序由“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隨機生成。考生按復試先后次序,依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4)審核過程采用“兩識別,四比對”原則。即做到“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
(5)學院安排專人與考生逐一進行考前調試工作,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與視頻人像進行核驗,確認考生身份,并測試網絡信號、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做好雙機位測試。調試成功后,考生在復試當天應按照測試通過的標準,參加正式復試,否則因此而影響到考生正常復試,后果由考生自負。未參加考前調試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6)《公共管理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環節流程考生須知》詳見公共管理學院網站。
(七)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學院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名單,并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提出加分申請并提交證明材料,經驗證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對象主要為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
(八)調劑考生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有關要求,調劑調入專業須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調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考試科目必須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2.學院不接受專業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學術型碩士考生轉專業型碩士錄取)的考生。
3.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經學院審核通過后,通知調劑考生復試。
4.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不超過36小時。報考我院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16小時(鎖定期間考生無法填報新的志愿,請慎重填報),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學院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6.學院在調劑生復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在學院指定的日期根據安排參加復試。
7.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學院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四、錄取辦法
1.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專項計劃不參與排名)。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復試成績或思想政治理論成績不及格(即60分以下)者不予擬錄取。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60% +復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四舍五入)
2.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錄取;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且復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初試兩門業務課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錄取。
3.在同一批次復試,復試成績合格、未被擬錄取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備選名單。
4.如果出現本專業新增招生指標或考生放棄待錄取資格等情況,則從同一批次備選名單依次遞補擬錄取。如果遞補擬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標,則按照前述原則,再次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組織下一批次復試。
5.調劑生源必須在通知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取消待錄取資格。
6.學院在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換算比例等信息,并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監督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學院按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信息,并公布學院監督舉報電話,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構成的若干巡視小組,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通過現場、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和關鍵人員的監管,嚴肅考風考紀,及時糾正復試錄取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巡視小組填寫《福建農林大學2022年研究生復試巡視督查工作記錄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強化復試監督檢查。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同時接受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的舉報。
4.嚴格落實復試責任制。所有參與復試錄取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參見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2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福建農林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