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師范大學文化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MPA)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6萬
學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福建 福州市
福建師范大學坐落于素有“海濱鄒魯”之譽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斐然的百年省屬高等學府。學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福建師范大學。2014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2018年被確定為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22年被確定為福建省第二輪“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學校充分發揮學科龍頭帶動作用,著力構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學科體系,基本形成了綜合性大學的學科布局。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依托在福建師范大學文化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文化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是一個嶄新而又富有深厚底蘊的學院,現有教職工91人,其中專任教師71人,另有從國內外業界知名的專家、企業家、政府官員外聘的兼職教授、副教授20多人,旨在打造一批有影響、重實踐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學院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48人,比例為67.60%;專任教師中45歲以下教師35人(占教師總量49.29%)。
2026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開展公共管理碩士(MPA)的招生工作。具體招生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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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學位類別及招生計劃
公共管理碩士(含6個專業方向,本年度計劃招生84人,以校研究生院最后確認錄取指標為準)。具體招生領域(研究方向)如下:
| 專業研究方向 | 考試科目 | 學費(元/全程) | 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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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 52公共政策 53公共人力資源與績效管理 54公共經濟管理 55教育管理 56應急管理 |
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
60000 | 周末授課 |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公共管理碩士(MPA)只接收非全日制定向就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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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在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辦理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或已取得就讀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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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二)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專項計劃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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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2月20日上午管理類綜合能力(總分200分)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總分100分)
(三)考試大綱及命題
管理類綜合能力、英語(二)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參見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主編的管理類綜合能力科目考試大綱和外國語科目考試大綱,管理類聯考復習資料可參見國內知名出版社組織編寫的輔導用書。
(四)初試的組織和考務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初試成績將按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考生屆時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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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
(一)我院在教育部制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對應A類考生)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并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人員名單參加復試。“少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
(二)復試時間和比例
1.復試擬安排在2026年3月底前開展。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復試差額比例不超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調劑復
試差額比例不超過300%,具體差額比例,將根據上線生源情況在復試錄取辦法中另行公告。
3.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網站公布,考生根據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身份審核及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專項計劃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四)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五)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具體要求見當年復試錄取辦法。
(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及要求詳見學院復試前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方式為筆試。
(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我校與省內高校等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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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劑
(一)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訂,并在我校復試錄取辦法中一并公布。
(二)考生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按照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參加調劑。
(三)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其他院校的“少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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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一)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我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考生未通過錄取檢查的,不予錄取。
(四)擬錄取為公共管理碩士(MPA)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轉人事關系,應在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福建師范大學定向就業研究生培養就業合同》,上交《碩士研究生檔案審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報名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提交情況說明。
未按要求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的,錄取資格無效。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以及辦理流程詳見《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閩師研〔2020〕13號)有關條目。
(六)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確定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文檔下載區”下載查看。
擬錄取考生應按照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因體檢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按規定予以退學等后果的,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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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入學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我校將按有關規定開展復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院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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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違規處理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考生應遵章守紀、誠信考試。對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職考生,將通知其所在單位,由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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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制和學費
公共管理碩士(MPA)采取在職培養模式。學制3年,最長可延至5年。學費60000元(全程),原則上安排周末授課。
學費標準如有變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當年學校發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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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公共管理碩士(MPA)不享受現行相關獎助學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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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一)本簡章由福建師范大學文化旅游與公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將根據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院網站公布。
(二)我校任何二級單位和工作人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我校從2017年起不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不開展破格復試工作。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代碼:10394
福建師范大學MPA教育中心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8號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文科樓四樓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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