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簽訂告知書的通知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MBA教育中心
時間:2019-11-12 11:13:42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條“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原則和組織報考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簽訂告知書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原則
(一)復試分數線的劃定
初試后,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學校招生計劃情況,我校劃定符合學校招生基本要求的復試分數線。對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以下簡稱“定向考生”)和非定向就業考生(以下簡稱“非定向考生”)劃定統一的復試分數線。報考類別(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經現場確認后均不得修改。
(二)復試錄取原則與流程
根據教育部“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額優先保障定向考生,即同一非全日制專業進入復試的定向考生數量如小于招生名額,等額分配招生名額至定向考生進行復試,剩余名額分配給非定向考生進行復試;如進入復試的定向考生數量等于或大于招生名額,將全部招生名額分配至定向考生,先行組織定向考生復試與錄取,經復試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額,方可組織非定向考生復試。
其余未盡事宜屆時以復試前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二、組織相關考生簽訂告知書的工作安排
所有報考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務必知悉以上情況。報名結束前,我校研招辦會通過在研招網發站內信等方式再次通知到相關考生,并組織考生簽訂告知書(詳見本通知附件)。
報考非定向就業類別的非全日制考生,須將本人已簽字的本告知書于2019年11月10日(含當日)前,寄達至報考學院。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告知書或未寄達者,我校將取消該考生的報考資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負!
2.考生如需更換報考類別或改報外校,須在研招網報名系統關閉前(2019年10月31日晚22:00前)按照本人實際情況進行如實修改。
三、相關學院的聯系方式和寄送地址
會計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 會計學院MPAcc辦公室(主教1001東)聯系人:朱老師
商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MBA教育中心(北二平房A05) 聯系人:周老師
政府管理學院: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聯系人:張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