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財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擬錄取結果公示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時間:2019-05-07 19:07:38
一、本次公布為擬錄取,待有關主管部門對擬錄取數據審核批復無誤后以發放錄取通知書為最終錄取。凡發現考生有任何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要求的情況,我校有權隨時取消考生的擬錄取資格。
二、MPA擬錄取考生的檔案調取及定向協議事宜將在政府管理學院網站發布,約在五月底至六月;錄取通知書發放等相關事宜均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約為五月底至六月,此前無需咨詢。
三、考生與所在學習或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無法按時調取考生檔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造成取消擬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的后果,考生責任自負。
四、考生報名至報到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環節,考生責任自負。
五、公示期間考生被其他招生單位在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擬錄取,且本人已點擊同意待錄取,我校一律不予錄取。
六、因工作、出國或其他原因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的考生,請務必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我校MPA教育中心發出書面說明,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放棄擬錄取資格說明中需寫明放棄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擬錄取學院、擬錄取專業及本人手機號,由本人親筆簽署姓名和日期,發送至郵箱cufempa@126.com。
七、體檢結果為“待復查”的考生,請盡快于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相關檢查,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責任自負。
八、根據我校兩校區辦學功能定位,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均在學院南路校區學習生活。
九、2019級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獎助評選現參照《關于印發〈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獎助工作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執行,如有修訂,以最新公布的通知為準。
十、入學須知、收費通知等均隨錄取通知書發放,請考生提前做好入學報到、繳納學費等準備。
十一、本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政府管理學院
2019年4月8日
上一篇:木有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