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關于報考2020年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簽訂告知書的通知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時間:2020-01-21 11:57:00
各位MPA考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條“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原則和組織報考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簽訂告知書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原則
(一)復試分數線的劃定
初試后,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學校招生計劃情況,我校劃定符合學校招生基本要求的復試分數線。對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以下簡稱“定向考生”)和非定向就業考生(以下簡稱“非定向考生”)劃定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錄取原則與流程
根據教育部“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額優先保障定向考生,即同一非全日制專業進入復試的定向考生數量如小于招生名額,等額分配招生名額至定向考生進行復試,剩余名額分配給非定向考生進行復試;如進入復試的定向考生數量等于或大于招生名額,將全部招生名額分配至定向考生,先行組織定向考生復試與錄取,經復試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名額,方可組織非定向考生復試。
其余未盡事宜屆時以復試前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二、組織相關考生簽訂告知書的工作安排
所有報考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務必知悉以上情況,并簽訂告知書。11月19日前,MPA教育中心將再次通知到還未簽訂告知書的同學。
報考非定向就業類別的非全日制考生,須將本人已簽字的本告知書于2019年11月20日(含當日)前,寄達至政府管理學院。在11月21日前未簽訂告知書或未寄達者,我校將取消該考生的報考資格,不予準考。一切后果考生自負!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僅接受EMS郵寄!告知書上備注報名號)
由于研招網報名已截止,如有想更改報考類別(僅限非全日制由非定向改為定向)的考生,請手寫書面申請(無制式模板,寫明姓名、證件號碼、報名號,更改報考類別情況、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城市及區(落到區)、定向就業單位名稱(與屆時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單位名稱完全一致)等信息)并簽字,將申請掃描件于2019年11月20日前發送至cufempa@126.com,未在規定時間內發送相關申請的考生,視為不更改報考信息。其他報名信息,一律不予修改,請勿咨詢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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