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關于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tǒng)考報名的通知
來源:上海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19-05-09 13:29:51
各學院: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6〕1號)、教育部學位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6〕9號)的規(guī)定: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繼續(xù)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報名參加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必須是在信息平臺中以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并通過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人員(簡稱申請人)。現(xiàn)將報名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地點
(一)考試時間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二)考試地點
具體考場安排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的報名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須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2016]1號文件(見附件一)的相關規(guī)定。報考者一般應在接受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必須經(jīng)學位授予單位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
三、報考流程
(一)申請人通過信息平臺(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冊登錄,填寫基本信息、上傳電子照片、提交學位申請。
(二)信息確認
申請人須于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至上海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辦(閘北區(qū)延長路149號行健樓828室)進行現(xiàn)場信息確認:采集圖像與指紋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等。
(三)資格審查
學位授予單位對信息已確認的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將資格審核結(jié)果錄入信息平臺。并將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轉(zhuǎn)入在冊申請人信息庫。
(四)網(wǎng)上報名:2016年3月10日至31日,在冊申請人通過信息平臺申請參加全國統(tǒng)考,選擇考試科目和考試地點。
(五)報名資格審核:2016年4月1日至5日,學位授予單位審核報考者資格。
(六)網(wǎng)上繳費:2016年4月8日前,通過審核的報考者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七)打印準考證:2016年5月23日至29日,考生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八)全國統(tǒng)考:2016年5月29日,考生通過指紋驗證后方可入場考試。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在信息平臺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申請人獲得碩士學位后的學位證書,請務必符合“電子照片規(guī)格”(見附件二)的要求,否則將無法進行現(xiàn)場確認。
(二)對于參加過2012~2015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或采集過指紋信息的申請人,若需參加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不必再次進行注冊申請及指紋信息采集等工作,僅需在網(wǎng)上報名期間(2016年3月10日至31日)登錄信息平臺直接申請參加2016年全國統(tǒng)考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