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培養方案
來源: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時間:2020-07-21 10:19:11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備認知性知識(BeingKnowledge)、專業性知識(ExpertiseandKnow-how)、實踐性知識(BestPracticeandExperience) 和具有國際化視野(GlobalVision) 與較高職業素養(Higher EthicalCriteria)的專業從業者和領導人才。
二、專業要求
1.掌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相關的通用性知識和技能。
2.掌握政府治理能力、政商關系、NGO和海關管理等相關的專門知識和技能。
3.通過講授與公共管理學科相關的經濟學、管理學、政治學等理論知識,幫助學生掌握社會科 學研究方法,提升識別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4.幫助學生從全球化視角理解中國情境下的公共管理與政策的復雜性和動態性,提高學生國際 比較和國際經驗借鑒能力,從而提高解決問題的水平與能力。
5.通過傳授與公平、社會責任及法治等相關的典型案例和最佳實踐做法,塑造學生對職業倫理 的認知、認同和踐行的自覺性。
6.能夠比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
三、研究方向
1.公共行政管理
2.海關與國際貿易管理
四、學習形式及學習年限
本專業的學習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基本學習年限均為三年。在校生休復學、出國、延長學習年限等的具體申請辦法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
五、學分要求
本專業碩士生最低學分要求為 38 學分,其中包括課程學分和實踐環節學分。
1.課程學分為 36學分,其中,學位課 18學分,方向必修課 26學分,選修課 10學分。研究生應在導師指導下制定個人培養計劃、選擇選修課。
2.實踐環節學分為 2學分。學生應結合專業方向參加社會實踐,可以圍繞某個公共領域的管理和政策問題以個人或小組的方式開展項目調研,也可以到某一部門或地區掛職鍛煉。在政府或者其他公共管理部門進行實踐的時間須不少于 3個月,且須在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公共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實踐完成后必須提交實踐報告。
研究生選課、課程考核、成績評定、學分替代等嚴格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及成績管理辦法》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畢業條件與學位授予
1.本專業碩士生應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畢業:
(1)已制定的個人培養計劃合格;
(2)已修滿培養計劃內規定的學分,且各課程、環節成績合格;
(3)符合學校學籍及其它相關管理規定;
(4)已通過畢業(學位)論文答辯。
2.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開題、寫作、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外審、答辯等應嚴格參照我校研 究生學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專業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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