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關于做好2021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來源:湖南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21-02-10 10:28:10
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培養更多創新型、緊缺型、復合型國際化人才,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設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我校目前有“高性能計算”、“智能網聯汽車”、“中美生物及能源納米化學”、“半導體與集成電路”、“土木工程建造與智能化”、“能源科學與工程”、“集成光電材料與技術”七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獲批立項。
為做好我校2021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的選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一)項目簡介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選拔專業 | 選拔類別及人數 | 國外留學單位 |
| 1 | 高性能計算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博士研究生2人/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4人/年 | 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美國天普大學美國田納西大學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 |
| 2 | 智能網聯汽車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機械工程 | 博士研究生1人/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1人/年;博士后1人/年 | 英國諾丁漢大學美國西北大學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冰島大學 |
| 3 | 中美生物及能源納米化學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化學 |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8名 | 美國西北大學美國塔夫茨大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美國凱斯西儲大學 |
| 4 | 半導體與集成電路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集成電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物理學 | 博士研究生3人/年;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3人/年;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2人/年 | 新魯汶大學 |
| 5 | 土木工程建造與智能化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土木工程 | 博士后1人/年;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人/年 | 丹麥技術大學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美國密蘇里科技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 |
| 6 | 能源科學與工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電氣工程土木工程 |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人/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2人/年 | 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英國利物浦大學德國多特蒙德工業大學丹麥科技大學 |
| 7 | 集成光電材料與技術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 材料科學與工程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 |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1人/年;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2人/年;攻讀碩士研究生1人/年;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1人/年;訪問學者2人/年;博士后1人/年 | 德國圖賓根大學美國普渡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德國萊布尼茨聯合會半導體材料研究中心 |
(二)選拔類別
1.博士后: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4.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5.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
6.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資助內容
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報及派出時間
2021年第一批人員申請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2021年3月1日-10日。
2021年第二批人員申請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2021年9月1日-10日。
(五)申報要求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3.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4.博士后: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5.訪問學者: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6.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專欄
專欄網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二、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三)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應為我校在籍非定向的應屆本科生或者碩士研究生,在讀碩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年齡不超過35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應為我校在籍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請博士后,應為我校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或應屆博士畢業生(須為后備師資)。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申請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應為我校在籍非定向的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申請訪問學者,應為我校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
(八)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應為我校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獲批項目明確為中外雙碩士項目的,申請人可為我校在讀碩士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各語種要求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外語水平證明材料中應注明外語考核方式、時間、結果等信息。
三、學校選拔工作日程
| 時間 | 步驟 | 具體內容 |
| 2021年2月前;2021年8月前; | 聯系國外大學和導師 | 申請人員查看項目選派通知,確定是否有資格申請。申請人聯系國外大學和導師,取得外方正式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準備申請材料。 |
| 2021年2月26日前;2021年8月17日前; | 向學院遞交材料 | 申請人按項目通知中的清單和要求準備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每個申請人打包,命名方式:院系-姓名-留學國家-留學身份,遞交學院初審。 |
| 2021年3月1日前;2021年8月20日; | 學院評審、推薦 | 學院組織創新項目中外合作雙方評審專家組,對項目申請人員進行評審,學院填寫推薦匯總表,將推薦名單(蓋章掃描版)和申請材料(電子版掃描件)報研究生院。 |
| 2021年3月1日;2021年8月23日前; | 學校審核、確定推薦名單 | 研究生院審核申請材料,確定學校推薦名單并網站公示。 |
| 2021年3月1日-10日;2021年9月1日-10日; |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學校審核提交 | 通過學校評審的人員登陸“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上報名。研究生院審核網上報名信息,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
| 2021年5月;2021年10月; | 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錄取 | 國家留學基金委進行材料審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并公布。 |
| 2021年6月起;2021年11月起; | 派出手續辦理 | 1.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等。2.聯系教育部指定的留學服務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訂等事項,并領取《報到證》。3.派赴非英語語種國家的留學人員進行相應語種培訓并頒發培訓證明。 |
四、派出與管理
(一)2021年創新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擅自放棄留學資格者,五年內不再接受其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
(二)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按要求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辦理國家公派留學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詳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三)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規定,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等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后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四)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校及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學成后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之日起三個月內應到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登記回國信息。
(五)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國外管理工作采取“導師負責制”,派出研究生的國內導師在研究生派出期間負責與其保持學術方面的聯系,派出研究生應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導師匯報學習及學位論文研究進展情況,并按時提交階段性學習研究報告。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復核。復核范圍為正在國外學習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資助學費和生活費及政府互換獎學金的博士生暫不納入年度復核范圍),復核形式為網上在線審核。復核對象及其國外導師分別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管理信息平臺上傳報告表及導師評價意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復核。通過復核的,繼續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七)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聯系方式
校內聯系人:顏璠
聯系電話:0731-88821813
辦公地點: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研究生院樓D棟406)
我校2021年公派研究生項目QQ群:699404842
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2021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