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浙江工商大學2024級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案修訂工作的通知
來源:浙江工商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24-04-19 16:09:30
為進一步規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將啟動2024級研究生培養方案修(制)訂工作,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學院要根據國務院學科評議組和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指委編寫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簡介及其學位基本要求》以及《浙江工商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過程培養工作規定》《浙江工商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過程培養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對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充分論證、優化和完善,確保培養質量。
二、修(制)訂范圍
1.制訂范圍:新增學位點(2024年開始招生的學位點)應制訂研究生培養方案。
2.修訂范圍:除新增學位點,所有學位點原則上須在2023級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培養環節,完善課程體系,形成2024級研究生培養方案,包括碩博連讀、直博(含本碩博一體化)等國內、國際所有類型研究生。
三、具體要求
(一)強化分類培養
1. 學術學位的培養方案應突出教育教學的理論前沿性,厚植理論基礎,拓寬學術視野,強化科學方法訓練以及學術素養提升,鼓勵學科交叉,在多種形式的學術研討交流、科研任務中提升科學求真的原始創新能力,注重加強教學內容縱向銜接和各門課程教學內容橫向配合。鼓勵針對不同學科能力培養要求,豐富課程設置結構,注重研究方法類、前沿理論類、跨學科類等課程的設置。
2.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應參照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最新指導性意見,突出教育教學的職業實踐性,強調基礎課程和行業實踐課程的有機結合,注重實務實操類課程建設。對于指導意見中指定的必修環節、必修課程不能省略簡化,對于可以自主安排的環節和課程要突出特色。支持與行業產業部門共同制定體現專業特色的培養方案,設置專業學位專屬課程,鼓勵提高案例教學、應用性課程和實踐實習學分的比重,鼓勵實務導師與校內導師合作開設實務性課程。
3.同時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位點,應處理好不同層次學位培養目標之間的關系,要體現博士、碩士貫通式培養。在培養目標、研究方向、培養方式、課程設置及其它環節上,既要明確和區分不同層次的培養要求,又要注意人才培養的內在聯系,整體考慮博士生、碩士生,甚至本科生課程設置,既要合理銜接,又要體現不同的廣度和深度,避免重復設置。
4. 推進多學科交叉融合。涉及卓越專業學位項目的,應細化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建設、雙導師及實踐管理過程培養和學位論文等工作。涉及學科交叉聯合培養項目的,鼓勵跨學科制定培養方案、共同組織課程教學,在培養方案研究方向、培養目標、課程設置等方面積極探索跨學科人才培養新模式。
(二)優化課程設置
1.參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和全國專業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的《研究生核心課程指南(試行)》(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版),科學設計課程體系。課程設置要緊密圍繞人才培養目標及基本要求,注重完整性、前沿性、層次性、交叉性。課程設置經充分論證確需優化調整的,應提交調整匯總表(附件4)。
2.所有課程要全面落實課程思政建設目標和要求,深入挖掘各門課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發揮好每門課程的育人作用,有機融入研究生課堂教學,實現專業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機融合,寓價值塑造于知識傳授、能力培養中。
3.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精神,各培養單位應開設論文寫作指導、研究方法論、學科前沿等內容的課程作為必修課納入研究生培養方案。
4.原則上碩士生所有課程修讀在1.5年內完成(不含社會實踐或教學實踐)。博士生所有課程修讀在1年內完成(不含學術實踐)。
(三)編制課程教學大綱
根據2024版新修(制)訂的培養方案確定的課程應編制或修訂課程教學大綱。課程教學大綱應按規范模板撰寫,包括課程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安排、授課方式、考核方式、成績評定、教材及參考資料等;模板參照附件3。
四、工作組織及時間安排
(一)學院修訂。各學位點應組建培養方案修(制)訂工作小組,各學院應對原培養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總結,進一步優化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方案應按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點統籌考慮,跨學院的一級學科點和專業學位點以及碩士聯培項目學位點的培養方案由相關學院共同協商制定。
(二)專家論證。加強調研與論證工作,建議至少召開1次培養方案座談會(附件7)。鼓勵組織召開校內外專家評審會、論證會,特別是新增學位點的培養方案要結合在校師生、畢業生、用人單位、國內同行對標院校深入調研,充分論證、嚴格把關。
(三)審核與完善。培養方案應由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點所在學院的學位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會議紀要留檔備查。
(四)提交備案。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學位點的培養方案修(制)訂工作,學院研究生秘書將培養方案定稿版錄入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培養方案錄入前應在系統課程庫完成課程數據維護工作,補充新增課程或變更課程。培養方案和學分設置自查表簽字蓋章紙質版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新制定培養方案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發至培養辦郵箱yjsypyb@zjgsu.edu.cn。











